各院部、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依据《中共河南省委学校工委关于修订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的通知》(豫高发〔2012〕35 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 2018 年度全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2018 年度全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的评选奖项为“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
二、评选对象
在长期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积累形成的、目前仍在发挥作用的、师生认可的、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推广价值的工作成果。
历年来已经获得过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的,不得重复申报;已经申报或命名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者,不得重复申报该奖项。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
1.精心策划和长期培育,密切联系学校工作实际和学生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在育人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2.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独特性,能够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实际,品牌优势和教育效果明显,深受学生普遍欢迎,被大多数学生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3.能够反映本校思想政治工作成效,社会反响较大,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有学习、借鉴、复制和推广价值;
4.优秀品牌为固化成果,且目前仍然存在并发挥作用。
四、申报材料清单
1.《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一式2 份,用 A4 纸打印装订。
2.该成果的工作总结 1 份(4000 字左右),近两年的活动资料及开展情况证明 1 份,应用及推广情况证明 1 份。
3.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坚持少而精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
2.各部门要对申报品牌认真梳理总结,客观全面反映品牌成果和价值,品牌名称精炼、准确,力求做到可借鉴、可推广。
3.各部门请于12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按时报送至校党委宣传统战部,邮箱jzdxxcb@163.com,联系电话:2989257。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