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4     编辑:rsc      供稿:     审核人: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从201911日起,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将可以享受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详见附件1)。为了更好的为教职工办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永利官网将采用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远程办税端的方式,由个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教职工须通过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发布的APP“个人所得税”客户端填写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学校在20191月将根据教职工个人填写的信息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2.按照税法规定,新的个人所得税按照每月预扣,按年汇算清缴的方式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教职工,需在次年31日至630日之内,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其他5项专项附加扣除若未能及时申报,也可在次年31日至630日自行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汇算清缴,不会影响教职工全年应纳税总额。

  3.教职工应当依法对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请大家认真填写专项附加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留存资料以供税务机关核查。

4.请大家务必于18日下班前通过APP客户端将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交报送,不要耽误永利官网20191月的工资发放

 

 

                                 财务处 人事处

 201914


关闭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人民路3066号 邮编:454000 招生咨询电话:0391-2989911 2989922 2989933 

豫ICP备2021020965号-1 | 焦公网安备41080002000877  值班电话:0391-2985000

Copyright © 2002-2022yl8cc永利(中国)有限公司官网-BinG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