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节放假前后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6     编辑:教务处      供稿:     审核人:  浏览次数:

教务处〔2023〕112号

各院部:

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切实做好“双节”放假前后教学工作,确保教学安全,结合当前实际,现就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放假前后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加强课堂教学纪律

各院部加强日常常规教学检查工作,要求任课教师按时上下课,无特殊事由不得随意调停课。任课教师要坚持学生考勤制度,严格课堂教学纪律,严谨认真传授知识和技能,切实履行教书育人主体责任。

、抓好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院部要深刻认识到实验室安全重要性,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杜绝敷衍了事、“纸面”整改。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强化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实施闭环管理。在双节前组织专人对照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开展校内实验室安全自查,特别对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及消除,建立台帐逐项落实整改。

(一)院部自查

1、实验室各类安全信息是否完备,包括各级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联系人信息等。

2、实验室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对存在的火灾隐患须及时报告、及时消除。

3、实验室内的水、电、气线路是否完好,各种开关是否能安全关闭。对存在的问题,在放假前请及时维修,消除安全和火灾隐患。

4、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毒性物品、易燃易爆品存放,以及压力容器保管和存放情况检查,确保按规定管理并按要求存放与取用。

5、实验室门窗是否完好,发现破损及无法有效关闭等情况,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报修,保证假期安全。

检查上报:请各单位务必于9月27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结果填报至《XX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发至邮箱jzdxsys@126.com。

(二)校级检查

学校定于9月28号将组织校级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对各学院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消防设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存放与使用、压力容器存放与使用、加热设备存放与使用、实验室自检自查记录、实验室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等。

(三)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

严格执行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制度,计划开放的教学实验室,使用教师须通过实验室(房间)安全负责人、学院具体主管领导批准后再按使用类型分别由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完成实验室使用备案,备案截止时间为9月27日17:00。

(四)假期实验室管理

对假期期间关闭的实验室进行封闭管理,彻底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闭好门窗,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假期开放的实验室,须严格按照校院两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实验室和仪器设备使用安全责任,其负责人要加强实验室使用人员的安全管理,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务必确保假期的实验室安全。


教务处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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