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7     编辑:科研处      供稿:     审核人: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河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中央驻豫转制科研单位、省属转制科研单位、企业类的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可申报无经费支持的指导项目,申报人不需要填写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额度。

  (二)各主管部门及主要申报单位限额推荐,申报指标每年实行动态调整。

  (三)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在申请书第二、三、四、五部分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申请单位等相关信息。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四)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承担省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

  (五)各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六)全面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推荐渠道

  (一)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其中中央驻豫单位和省科技厅归口管理的预算单位、转制科研单位、代管单位等通过省科技厅申报;

  (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项目通过管委会申报;

  (三)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

)审核推荐。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和限额推荐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书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将申请财政经费的项目申报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备案。

有意申报教师,请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准备材料,于2023年10月16上午下班之前通过系统将申请书导出打印一式七份报送学校科研处。如有疑问,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2989077,联系人:刘云朋、史志杰。

附件:2024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

 

 

科研处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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